106 年 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申論 1甲為受輔助宣告之人,未徵得輔助人乙之同意,擅自接受丙贈與價值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之A 地一筆,然A 地為戊銀行設有抵押權,以擔保丙欠戊銀行之100 萬元債務。另丁將價值5 萬元之B 鑽戒一枚,以1 萬元賣給甲,甲之買受行為亦未經乙同意。試問甲和丙間之贈與契約效力如何?甲和丁間之買賣契約效力如何?(3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