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申論 2甲在A 飯店大廳沙發區休憩,甫抵達飯店的乙將嶄新的名牌行李箱置放於沙發旁,逕自前往櫃臺辦理入住。甲見狀竟心生歹念,跑到門口對排班計程車司機丙謊稱該行李箱為其所有,要丙幫忙將該行李箱搬上車。丙不疑有他,正要推走行李箱時,被乙發現攔阻,丙即表示自己乃受甲所託,甲見犯行被發現,立即下車逃逸,門口服務生丁見狀上前阻擋,甲竟揮拳將丁擊倒後離開。試問刑法上應如何評價上開事實?(3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