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概要 12下列何者無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A甲、乙超速互撞,卻波及路旁行人丙,造成丙受重傷B甲因經營不善,無法給付貨款於丙,遂將其商號經營,由乙概括承受C甲委由乙代為處理二手車銷售事宜,然乙遲未將該二手車交付於丙D甲、乙以每月2萬元共同向丙承租公寓,並明示對丙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時,甲、乙卻遲未給付租金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