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正確答案:(D)
解析:本題涉及現有巷道認定之行政處分及其救濟。臺東縣政府為認定現有巷道之主管機關,其函請成功鎮公所代為公告,僅屬公告方式之委託,不改變原處分機關。甲不服該行政處分,應向臺東縣政府之上級機關即內政部提起訴願,故(D)正確。訴願法第4條規定,不服縣(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各選項:
(A) 錯誤,認定現有巷道之主管機關為臺東縣政府,成功鎮公所僅受託代為公告。
(B) 錯誤,行政程序法第110條規定書面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起生效,非公告日起第3日當然生效。
(C) 錯誤,一般處分得不個別送達,而以公告或刊登方式代替,仍對甲發生效力。
(D) 正確,不服臺東縣政府之行政處分,應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出處:訴願法第4條、行政程序法第110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C)
解析: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本題最高額規定為C之8,000元,最低額以A之3,000元為最高,故罰鍰不得低於3,000元。同條第2項規定,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故得併裁沒入及講習。
各選項:
(A) 錯誤,罰鍰上限應依最高額規定為8,000元,非6,000元。
(B) 錯誤,罰鍰不得低於各規定最低額之最高者3,000元,且得併裁其他種類處罰。
(C) 正確,罰鍰不得低於3,000元,且得併裁沒入及講習。
(D) 錯誤,一行為不二罰,應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非分別裁處。
出處:行政罰法第24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行政機關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時,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故(D)正確。其餘選項涉及管轄競合、管轄變更公告及管轄爭議處理,均與行政程序法第13條、第14條等規定不符。
各選項:
(A) 錯誤,同一事件數機關均有管轄權時,應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非以人民便捷為由改由受理在後機關管轄。
(B) 錯誤,行政機關因組織法規變更而管轄事務變更時,相關公告非由原行政機關辦理,而應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處理。
(C) 錯誤,二行政機關管轄權爭議應由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非由共同上級機關之上級機關決定。
(D) 正確,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明定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時應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出處:行政程序法第13條、第14條、第16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A)
解析: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2條規定,立法院認定命令違法,得議決通知原訂定機關更正或廢止;逾期未更正或廢止者,該命令失效。故(A)正確。法官於個案中得拒絕適用違法或違憲之命令,且各級法院僅得就法律聲請憲法法庭判決,命令違憲非聲請客體。
各選項:
(A) 正確,立法院對違法命令得通知更正或廢止,逾期未處理即失效。
(B) 錯誤,法官得拒絕適用違法或違憲之命令。
(C) 錯誤,法官對各類命令均有違法審查權,不限於都市計畫。
(D) 錯誤,命令違憲非憲法法庭聲請客體,法官應直接拒絕適用。
出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2條、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依訴願法第82條,對於行政機關怠為處分而提起訴願,受理訴願機關認為有理由者,應指定相當期間,命應作為之機關速為一定之處分,而非逕行確認違法並自為處分。故(D)敘述錯誤。
各選項:
(A) 正確,未經法定先行程序且未補正者,應為不受理決定。
(B) 正確,程式合法但實體無理由者,應以訴願無理由駁回。
(C) 正確,依訴願法第81條,訴願有理由得撤銷原處分,並視情形發回或自為變更。
(D) 錯誤,怠為處分之訴願有理由時,應命機關速為處分,而非確認違法並自為處分。
出處:訴願法第81條、第82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第1項,公務人員之任用資格包括依法考試及格、依法銓敘合格、依法升等合格。故經依法銓敘合格可取得任用資格,(D)正確。其餘選項涉及同法第28條消極任用資格及試用調任限制,均與現行規定不符。
各選項:
(A) 錯誤,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須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始不得任用;僅緩刑判決確定尚不符合該款要件。
(B) 錯誤,犯偽造文書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若已執行完畢,即非「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不得依該款拒絕任用。
(C) 錯誤,初任各官等試用人員,基於業務需要經指名商調,仍不得於試用期間調任其他職系職務,與現行試用規定不符。
(D) 正確,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第1項第2款,依法銓敘合格為任用資格之一。
出處: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第28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給付行政並非完全不適用法律保留原則,亦非一律須有法律或法規命令依據。依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理由書所建立之層級化法律保留體系,給付行政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為依據;若僅屬輕微或非重大事項,則可由行政機關依職權為之。故(D)正確。
各選項:
(A) 錯誤,給付行政仍可能適用法律保留原則,非完全不適用。
(B) 錯誤,給付行政非一律適用法律保留原則,僅重大公益事項須有法律或授權依據。
(C) 錯誤,成績優良獎勵非必然須以自治條例為依據,視其是否屬重大事項而定。
(D) 正確,給付行政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為依據。
出處: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理由書(層級化法律保留)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判斷公法或私法爭議,應以法律關係之性質為準。退役軍職人員與臺灣銀行訂立優惠存款契約,屬私法上消費寄託或消費借貸關係,其利息給付爭議為私權糾紛,應由普通法院審判。其餘選項涉及大學教師升等、學生學業評量及國有林地租約准駁,均屬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所生公法爭議,應由行政法院審理。
各選項:
(A) 大學教師升等不通過涉及教師資格審定,屬公法爭議,由行政法院審判。
(B) 大學生必修科目成績不及格涉及大學對學生之學業評量,屬公法爭議,由行政法院審判。
(C) 國有林地租地契約申請未受准許,屬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之公法爭議,由行政法院審判。
(D) 優惠存款契約為私法契約,利息給付爭議屬私權糾紛,由普通法院審判。
出處:司法院釋字第695號解釋、公法與私法爭議審判權劃分理論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行政秩序罰係指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科處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以維持行政秩序。依行政罰法第1條、第2條規定,沒入屬於行政罰之種類。選項(D)對未經核准擅自架設電臺者沒入設備,屬行政秩序罰。選項(A)為刑罰,選項(B)怠金為行政執行之強制手段,選項(C)律師懲戒屬專門職業人員之紀律懲戒,均非行政秩序罰。
各選項:
(A) 有期徒刑併科罰金為刑罰,非行政秩序罰。
(B) 怠金為行政執行方法,目的在督促履行義務,非行政秩序罰。
(C) 律師懲戒屬專門職業人員紀律處分,非行政秩序罰。
(D) 沒入為行政罰法明定之行政罰種類,屬行政秩序罰。
出處:行政罰法第1條、第2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C)
解析:給付行政措施雖不若干預行政受嚴格法律保留限制,但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或資源分配,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依據,非僅以預算允許即可。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理由書建立層級化法律保留,給付行政仍受相對法律保留拘束,故(C)錯誤。
各選項:
(A) 正確,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得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規範,不違反法律保留。
(B) 正確,法律優位原則要求行政行為不得牴觸法律,屬消極依法行政。
(C) 錯誤,給付行政非僅以預算允許即可,仍須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依據。
(D) 正確,行政罰之構成要件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
出處: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理由書、行政罰法第4條
難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