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18甲名下有一A地,遭乙無權占有並建屋居住達5年之久,經甲發現後,雙方同意簽訂A地書面租賃契約,由乙支付租金使用。詎料乙僅付一期租金即不再給付,仍繼續占有A地,復經過17年後,甲返國始發現實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乙依時效取得規定取得A地所有權
- B乙主張繼續占有A地達22年,依時效取得規定取得A地地上權
- C因A地已登記為甲所有,乙永遠無法時效取得地上權
- D乙因租賃契約支付A地租金,取得地上權之時效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