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3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以經營食品加工為業,共發行1,000 萬股,每股面額新臺幣(下同)10 元,其股票並未公開發行。經查A 公司設有5 席董事、1 席監察人,並推選甲擔任董事長。若A 公司董事會經全體董事同意作成下列決議:「本公司本次增資發行200 萬股,每股發行價格新臺幣20 元,除保留10%由員工承購外,其餘由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分認。」詎料董事長甲於實際執行新股發行作業時,並未公告及通知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而擅自洽由B 公司協議認購該次增資發行之200 萬股及繳納股款4,000 萬元。試問:B 公司之認股行為是否有效?又A 公司之原有股東可否聲請法院撤銷A 公司董事會之上開增資決議?(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