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4醫療暴力事件頻傳,據衛生福利部統計,截至105 年底,臺灣平均每年接獲200 多起通報案件,為此,衛生福利部積極防止醫療暴力,於100年起,要求全國醫院急診室須完成五項安全防暴措施(門禁管制、警民連線、24 小時保全人員、張貼反暴力海報以及急診室之診療區與候診區作業空間明顯區隔),並於104 年將適用範圍由急診室擴大為全院,以強化醫院防暴效能,並由縣市衛生局輔導醫院訂定適宜之應變流程。如發生醫療暴力事件,則責成縣市衛生局依照102 年公告的「急診室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案件通報與處置標準流程」確實通報查處。請說明:㈠「急診室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案件通報與處置標準流程」的法令依據。(20 分)㈡「急診室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案件通報與處置標準流程」的通報處理流程。(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