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8 年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行政法、衛生行政及其相關法規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甲係某診所醫師,遭民眾檢舉其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違反醫師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乙乃進行調查。甲知悉後,依行政程序法第46 條第1項規定,向乙申請閱覽調查卷宗;乙以涉及公務機密為由拒絕之。請詳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10 分,共30 分)㈠就乙之拒絕,甲得否於乙調查程序中,提起行政救濟?㈡乙調查完竣後,認定甲確有違法情事,依法對之為罰鍰處分,甲拒絕繳納罰鍰。乙應如何強制執行?㈢承上㈡,甲不服罰鍰處分,提起訴願。該罰鍰處分於訴願程序中是否應停止執行?【參考法條:行政程序法第46 條第1 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
申論 2衛生福利部在民國(下同)108 年施政計畫中有關建立優質防疫應變體系,邁向防疫新紀元提出那些作法?(20 分)
申論 3請說明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在推廣子宮頸癌疫苗(HPV 疫苗)方面,有關臨床衛教建議的內容為何?(20 分)
申論 4醫療暴力事件頻傳,據衛生福利部統計,截至105 年底,臺灣平均每年接獲200 多起通報案件,為此,衛生福利部積極防止醫療暴力,於100年起,要求全國醫院急診室須完成五項安全防暴措施(門禁管制、警民連線、24 小時保全人員、張貼反暴力海報以及急診室之診療區與候診區作業空間明顯區隔),並於104 年將適用範圍由急診室擴大為全院,以強化醫院防暴效能,並由縣市衛生局輔導醫院訂定適宜之應變流程。如發生醫療暴力事件,則責成縣市衛生局依照102 年公告的「急診室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案件通報與處置標準流程」確實通報查處。請說明:㈠「急診室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案件通報與處置標準流程」的法令依據。(20 分)㈡「急診室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案件通報與處置標準流程」的通報處理流程。(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