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土地登記 申論 1申請登記時義務人應親自到場,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當場於申請書或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內簽名,並由登記機關指定人員核符後同時簽證。申請不動產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時,如果義務人提出印鑑證明,則可以免親自到場。除了提出印鑑證明之外,義務人還有那些情形得免親自到場?試說明之。(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