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16甲向乙周轉借貸100萬元,約定之清償期屆至甲卻不還款,乙多次催討無果,憤而放火燒毀甲價值約100萬元之車子。後甲向乙請求100萬元賠償,乙則主張與甲積欠之100萬元借款債務抵銷。就乙之抵銷主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二人互負債務,且其給付種類相同,合乎抵銷之要件,故乙得主張抵銷
- B乙之放火與甲之不償還債務間有因果關係,故乙依法得主張抵銷
- C行使抵銷權須經相對人之承諾始得為之,故未經甲之承諾,乙不得主張抵銷
- D乙之100萬元損害賠償債務係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故乙不得主張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