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15甲乙共同持棍毆傷甲之客戶丙,甲乙依民法第185條規定應對丙負連帶賠償責任60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論甲乙過失程度,丙可以對乙一人請求60萬元全部賠償B若丙因與甲熟識,向甲表示不再對甲追究,丙即不得對乙請求賠償60萬元C若是丙本來就積欠甲5萬元借款,丙仍可對乙主張60萬元賠償責任,乙不得主張應扣除5萬元D丙得同時向甲乙請求60萬元全部賠償,但最終僅能獲得60萬元之賠償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