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5 年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申論 117 歲之甲因沈迷於手機遊戲,將零用錢全數花用於購買遊戲內虛擬寶物。某日,甲將其父乙之筆記型電腦出售予丙,並將取得之價金花用殆盡。乙向丙表示拒絕承認甲之行為,丙則向乙表示其為善意第三人,依法可取得該筆記型電腦之所有權,請附具理由回答丙之主張有無理由。(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