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4 年 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申論 1甲母自作主張,透過代書將所有的土地一筆贈與年僅17 歲的女兒乙,並完成登記。只是該土地已有抵押權設定,並且根據稅法,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是土地所有權人。試問:乙是否取得土地所有權?(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