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4 年 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甲母自作主張,透過代書將所有的土地一筆贈與年僅17 歲的女兒乙,並完成登記。只是該土地已有抵押權設定,並且根據稅法,地價稅納稅義務人是土地所有權人。試問:乙是否取得土地所有權?(35 分)
申論 218 歲的甲因偷嚐禁果而懷孕,不敢告知父母,遂偽造父母同意書,和20 歲的富少乙結婚,並完成結婚登記。此事被甲的父親丙得知,氣憤異常,遂向法院請求撤銷兩人的婚姻關係,有無可能?甲在結婚半年後,和乙書面協議,欲將夫妻財產制約定為共同財產制,並到法院為登記,法院要求甲必須提出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甲卻堅稱自己已經結婚,但終究法院仍不許可登記。誰有道理?丙得知此事,興奮異常,遂立刻同意甲乙兩人的共同財產制約定,但隔日乙即後悔。現在甲、乙兩人的夫妻財產制究竟為何?(35 分)
申論 3甲未婚生有一子乙,不久甲因病過世,乙由同居的祖母丙照顧。三年後,生父丁欲認領三歲的乙,並在戶政機關完成認領登記,若丙欲否認該認領,應如何為之?又丁應如何主張,戶政機關之認領登記始終局確定?(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