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年 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刑法 申論 4張三、李四平日相處不睦,張三因心懷恨意,欲使李四雙腳殘廢,乃於100 年5 月間教唆王五伺機持刀將李四雙腳砍斷,王五接受張三教唆後,亦決意持刀砍殺李四雙腳使其殘廢。然於動手前,因口風不緊,將上情透露給李四友人趙六。趙六得知該消息後迅速告知李四應防備受害,經李四報警而查獲張三、王五。問張三是否應負教唆重傷害罪責?(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