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3甲、乙為夫妻,結婚22 年,有子女丙、丁二人。甲於日前死亡,留有婚前即持有之名畫一幅現值200 萬元,與結婚後10 年始購買之房屋一棟,購買時價值1,000 萬元,目前價值2,000 萬元,但是銀行尚有貸款400 萬元未付,此外,甲在3 年前因其女丙結婚,曾贈與丙200 萬元。乙目前除擁有結婚前自行購買之珠寶價值100 萬元外,尚有婚後繼承其父之遺產1,000 萬元,甲、乙未約定夫妻財產制,試問:㈠甲死亡時,甲、乙之婚姻財產應如何計算?(25 分)㈡就甲之遺產,乙、丙、丁應如何繼承?(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