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98 年 0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公司法
申論 2A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及公告未載「解任董事」或「解任某某董事」之事由,然於股東會會議進行中經臨時動議提出「解任甲董事」,並以特別決議方法作成「解任甲董事」之決議。試問:當董事長代表A 公司向主管機關申辦甲董事之解任登記時,主管機關得否以「召集程序違反公司法第172 條第5 項之規定」或「解任之決議無效」為由拒絕其解任登記之辦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