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5請就下列問題,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加以說明:(20 分)㈠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那些情形得採選擇性招標?㈡機關辦理那些採購,得不訂底價?㈢機關辦理採購採最低標決標時,如認為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或部分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時,得採那些因應措施?㈣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承辦採購單位於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應通知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之主(會)計或有關單位派員監辦。惟某些情形(如地區偏遠等14 項)得不派員監辦。但有何種情形,於接獲通知均應派員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