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年 0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申論 4請就下列問題,依審計法及其相關規定加以說明:(20 分)㈠審計機關辦理政府審計工作,有那幾種審計方式?㈡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剔除、繳還或賠償之款項或不當事項,如經查明覆議或再審查,在那些情事下,得審酌其情節,免除各該負責人員一部或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或予以糾正之處置?㈢審計機關對於辦理「再審查」之要件及其結果之處理程序為何?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再審查所為之決定,如有不服,應如何處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