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 17債務人甲在其所有土地上,分別為乙、丙、丁,設定第一、二、三次序普通抵押權,擔保之債權依序為新臺幣(下同)180萬元、120萬元、60萬元。乙將其第一次序之優先受償利益拋棄於丁,如甲之土地拍賣所得價金為300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分得120萬元B丙分得120萬元C丁分得45萬元D乙將其第一次序之優先受償利益拋棄於丁,須經登記,始生效力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