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10 年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甲名下有A 地與B 車,甲又興建未辦保存登記之C 屋。惡意之乙以所有之意思,16 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A 地、B 車、以及C 屋。今甲依個別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規定,訴請乙返還其各該財產。對此,乙抗辯前揭請求權均已罹於消滅時效,復執其亦得因時效取得A 地、B 車、以及C 屋之所有權,而拒絕返還。試附條文與理由,說明甲訴請乙返還上開財產,各有無理由?(30 分)
申論 2甲公司於民國(下同)86 年10 月間建造完成A 公寓大廈,甲於同年銷售該大廈房屋時,均與各個承購戶訂定下列契約內容:「A 大廈中之B 建物雖登記為甲單獨所有,但依使用執照及所附建物記載用途為社區辦公室,甲同意供社區全體住戶作為公共設施使用。」其後,A 大廈之管理委員會在B 建物內設置管理室、交誼廳、桌球室等社區公共設施。詎B建物嗣於95 年9 月遭法院查封拍賣,拍賣公告載明:「B 建物目前為A大廈之社區辦公室,供管理室、交誼廳等公共設施使用,債務人甲未現實占有,於拍定後不點交」等語,後由乙拍定取得B 建物。今乙訴請A公寓大廈之全體住戶交還B 建物,是否有理?(35 分)
申論 3甲男與乙女結婚,生下丙、丁、戊三人。丙女與己男結婚生下庚女,戊男與辛女結婚生下壬女。甲於民國(下同)108 年7 月1 日死亡,經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後,留下財產現金新臺幣(下同)130 萬元,惟甲生前向癸銀行借款360 萬元尚未償還。經查甲於106 年9 月間分別贈與分居之丙價值10 萬元的鑽戒一只、特別鍾愛的長孫女庚40 萬元,並因其妻所經營之健身中心開幕營業而贈與乙200 萬元。丙嗣於108 年4 月5 日意外身亡,丁於知悉甲死亡後,旋以書面向法院表示拋棄其繼承權。戊則於甲臨終前,偽造甲之遺囑,旋即被人發現。試附條文與理由,說明何人為甲之繼承人?癸向甲之繼承人請求連帶清償甲尚未償還之債務,是否有理?(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