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8 年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A 購買了甲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區分所有權。房仲力薦甲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停車位,非常便宜,值得投資。因此A 又購買了兩個登記為專有部分的停車位。之後,甲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另一區分所有權人B,及隔壁社區乙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區分所有權人C,都因欠缺停車位,想向A 購買其中一個停車位。物權法上有無可能?(25 分)
申論 2A 為成衣生意曾向B 銀行借貸50 萬,但卻因時效消滅,B 追討無門。A之後又因購屋,而想向B 銀行借貸300 萬。B 銀行堅持A 除必須就新購屋借款外,也必須就之前借款,設定土地普通抵押權給B 銀行,有無可能?(25 分)
申論 3A 死亡後,留下甲、乙兩筆土地,並留有婚生子女B、C,及一位未認領的非婚生子女D。B、C 兩人立即完成兩筆土地的繼承登記,且針對甲土地協議分割,並完成分割登記。不久D 向法院提起死後認領之訴獲准,進而主張B、C 兩人對於甲、乙兩筆土地的繼承登記及分割登記,並不正確。D 之主張,民法上是否有理?(25 分)
申論 4A 死亡後,留有土地一筆,而以B、C 兩人為繼承人。不久兩人完成土地繼承登記。但B 因在外欠債頗多,考慮再三,遂向法院完成拋棄繼承。C 持法院拋棄繼承證明文件,欲申請變更土地登記為單獨繼承,民法上有無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