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7 年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越南籍女A 嫁給我國國民B,來臺一年內產子,後A 因受B 家暴離婚,仍繼續居留於我國而未再婚,A 得否申請歸化我國籍?(25 分)
申論 2我國籍國民15 歲A,與父B 母C 定居並在臺東市設有戶籍,因A 擬至臺南市就讀高中,並住在A 之祖父D 家中,B、C 委託D 就A 在臺南市求學期間之生活等事項,行使、負擔B、C 對於A 之權利、義務。依戶籍法規定,就上述委託應申請何種登記?由何人申請?(25 分)
申論 3甲男與乙女結婚,請依姓名條例規定,回答以下問題:㈠甲欲冠乙之姓,應如何為之?(10 分)㈡甲冠乙之姓後,能否回復其本姓?有何限制?(15 分)
申論 4我國人甲男與日本人乙女在臺灣結婚,婚後在日本東京有共同住所。後兩人感情不睦,協議離婚,甲主張其於婚姻存續期間內購買座落在臺北之A 屋(登記為乙所有)為甲乙二人共有,就甲之主張,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