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4 年 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公司法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A 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100 萬元,公司之董事長甲,以A 公司名義借款50 萬元給B 股份有限公司,又甲以公司名義在其個人所簽發之支票為背書,試問上述A 公司之借款及背書行為,依公司法之規定其效力如何?(25 分)
申論 2A 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該公司之大股東甲為落實公司社會責任,欲提案公司捐出盈餘1 千萬元作為社區清寒學生獎助金,依公司法規定,甲該如何行使此項提案?又此項提案是否列入議案,對A 公司之董事會是否有拘束力?(25 分)
申論 3A 公司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監察人為甲乙二人,A 公司準備要擴廠,故擬購買董事長張三所擁有之土地,並於董事會中討論。張三可否參與該案之表決?該案應由何人代表公司執行?(25 分)
申論 4甲股份有限公司有ABCDEFG 七位董事,董事長A 擬召集董事會討論大陸投資案。假設政府法令對大陸投資設有不得超過其資本額40%之限制,然A 不顧此限制,擬將公司資本全數投入投資。於召開該次董事會討論此議案之際,七位董事中有ABCDE 五位董事出席,其中ABC 三位董事贊成,D 反對,E 未表示任何意見,FG未出席,監察人H 列席但未表示意見。結果此項投資案通過,立即實行。不料該投資案因未通過大陸環評標準,無法設廠,因而所投入之資金無法回收,問甲公司依公司法規定,得如何追究董事及監察人的責任?另,甲公司因此股價大跌,股東依公司法規定得否向甲公司請求損害賠償?(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