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 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稅務法規
20依113年修正房屋稅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使用權房屋,向該使用權人徵收之
- B供自住、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
- C房屋遇有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者,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實後,在未重建完成期內,停止課稅
- D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法人持有者,全國合計以3戶為限,免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