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甲公司於X1年1月1日購入房地產作為營運總部,土地成本$10,000,000,房屋成本$45,000,000,房屋耐用年限30年,無殘值,採直線法折舊,甲公司對自用不動產採成本模式。X10年12月31日認列房屋減損損失$6,000,000,耐用年限及殘值估計不變。X11年12月31日甲公司決定轉換營運總部房地用途,改為按公允價值模式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X11年12月31日房屋公允價值$29,000,000,土地之公允價值$18,000,000,則甲公司將自用不動產轉換為投資性不動產對X11年度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