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國際社會從1992 年開始透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展開氣候變遷的法律因應,臺灣也修改原本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於2023 年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採取碳費與總量管制排放交易制度,請問二者有何異同?(20 分)並說明下列名詞:㈠氣候變遷調適;(10 分)㈡公正轉型;(10 分)㈢巴黎協定(the Paris Agreement)的主要內容。(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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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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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2近年來,國際社會與國內民間團體越來越重視濕地的生態價值,我國也在2013 年參酌「拉姆薩公約」(又稱「特殊水鳥棲息地國際重要濕地公約」)制定濕地保育法。濕地保育法特別納入「明智利用」與「生態補償」等原則,以平衡開發與濕地保育。請說明:㈠依據拉姆薩公約,何謂濕地?何謂生態補償?(20 分)㈡假設臺灣桃園沿海A 處濕地被列入國際級重要濕地,經濟部擬在A 地附近500 公尺左右之B 地海岸興建天然氣接收站,以協助國內供電穩定以及能源轉型的需求。試問根據拉姆薩公約與濕地保育法的生態補償原則,經濟部在B 地進行開發應該注意什麼限制與程序?(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