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乙公司於20X1年初給與8位高階主管各1,000單位,存續期間為10年的認股權。若公司股價自目前每股$30上漲至$60,並且高階主管於股價目標達成時仍為在職,認股權將既得且可立即行使。乙公司採用二項式選擇權定價模式,將股價於存續期間內達到目標及無法達成目標的可能性納入考量,給與日的每單位認股權的估計公允價值為$15。此外,根據選擇權定價模式在考量所有可能結果,達成股價目標的最可能期間在20X4年12月31日,亦即既得期間為4年。乙公司於20X3年底估計於20X4年12月31日之前,將有2位高階主管離職。然而,20X2年12月31日及20X4年12月31日各有一位及二位高階主管實際離職。實際達到股價目標為20X5年12月31日,同年,另有一位高階主管離職。試問:有關上述認股權,乙公司報導於20X4年度綜合損益表的「薪資費用」金額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