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 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申論 2公務員之義務,基本上規定於「公務員服務法」,此法所形成的義務,屬公務員執行職務、遂行行政作用所應遵守的義務。其中,公務員除了有忠實執行職務之義務外,亦有服從長官所發命令之義務。試問,所謂「服從義務」之內涵為何?(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