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24稅捐稽徵法第26條及第26條之1有關分期或延期繳納稅捐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B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均可就地方稅之分期或延期繳納事由,依實際需要另定之C納稅義務人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不能於法定期間繳納所得稅者,可申請分期繳納,並加計利息D申請延期或分期經核准後,不得以同一事由再申請延期或分期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