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商事法 申論 3A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欲進口一批電子零件而向日本B 公司購買,並約定由B 公司委託海運公司運送。B 遂向C 承攬運送人訂立運送契約並擬由日本運往基隆港。C 承攬運送人轉由D 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實際運送,但由C 承攬運送人簽發載貨證券。惟運抵基隆港時,在港區內由D 選任負責接駁搬運貨櫃之E 公司所僱用之司機甲因行駛超速致貨物毀損滅失。試問A 持有載貨證券向C 承攬運送人請求時,C 是否應負賠償責任?又是否得主張單位責任限制?(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