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22德國人甲為海德堡大學法律系三年級學生,於2022年1月寒假期間來臺灣之A法律事務所實習兩個月,實習完後隨即返回德國參加國家考試。有關其於A法律事務所實習期間所獲得之薪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甲非為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自然人,我國對其所得沒有課稅權
- B甲為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自然人,我國對其全球所得有課稅權
- C甲之實習薪資須依照我國所得稅法之規定為就源扣繳
- D甲之實習薪資屬於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我國是否有課稅權須依照臺德所簽訂之稅捐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