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申論 4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不服,依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 條之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後,未獲救濟,是否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以茲救濟,且理由為何?請依照司法院釋字第785 號解釋之意旨,予以分析。(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