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11 年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申論 4某甲為A 縣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環保稽查員,於106 年因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由A 縣環保局函送該管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A 縣府就此核予記一大過之懲處,並經A 縣環保局作為106 年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事由。嗣某甲上開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經該管地方法院於110 年判處有期徒刑1 年4 月,A 縣環保局於110 年年終考評時,據此為由,就其110 年年終考績考列丙等。又A 縣環保局另以某甲於111 年3 月12日14 時至16 時、同年月19 日10 時至12 時及16 時至18 時,擔服值班勤務,未依規定受理環保檢舉案件,分別以111 年5 月11 日令、同年月15 日令及同年6 月10 日令分別核予某甲申誡一次之懲處。設某甲不服並分別於法定期間內提出救濟,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決定將原處分撤銷並由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試申述其理由分別何在?(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