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稅務法規概要 10章小姐民國109年1月3日出售自用住宅土地一筆,售價800萬元,按當期公告現值660萬元申報並繳納土地增值稅60萬元。民國110年5月1日以夫名義,以成交價1,000萬元,公告現值720萬元購買另一筆自用住宅土地,請問章小姐重購自用住宅之土地可退還土地增值稅額為多少元? A200萬B120萬C60萬D無法退還稅額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