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土地法規概要 申論 3甲乙丙丁共有一筆土地A 地,甲之應有部分為十分之七,乙丙丁之應有部分各為十分之一。為課徵A 地之地價稅,A 地所在地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已向甲送達地價稅繳款書通知繳稅,請問該繳款通知對於乙丙丁是否亦生效力?甲乙丙丁就A 地地價稅之債務是否為連帶債務?試分析說明之。(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