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10 年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
申論 3某直轄市A 市長有感於轄內歷史建築眾多,雖均未達到中央政府所主管之「古蹟」之年代標準,但仍有相當之文化價值。於是提案由市議會通過「A 市市定文化歷史建築自治條例」,授權該市文化局得指定「市定古蹟」。市民某甲在該市有老宅一棟,已與建商談妥都更改建。詎料竟為A 市文化局依據前揭自治條例,作成行政處分指定該老宅為市定古蹟,導致某甲喪失將老宅進行都更之經濟利益。某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該指定為市定古蹟之行政處分違法。行政法院經審理,亦認定指定古蹟並非直轄市之權限,行政處分確有違法而加以撤銷。判決主文為:「A 市所作成指定○○老宅為古蹟之行政處分撤銷、發回A 市文化局另為適法處分」。發回後,A 市文化局經重新調查,仍然認為該老宅有相當之歷史文化價值,於是仍然重新作成將該老宅指定為古蹟之行政處分。試問A 市文化局就發回後之該案,有無重新作成將該老宅指定為古蹟之行政處分之權限?倘若重新作成之處分為違法,某甲應如何請求其無法參與都更之經濟損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