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申論 3甲脅迫乙出賣汽車一輛,乙於事後乃以受脅迫為理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撤銷兩造間之買賣契約,試申論下列問題:㈠乙於事後乃以受脅迫為理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撤銷兩造間之買賣契約,是否有理由?(20分)㈡如法院判決駁回乙之訴訟,甲仍不返還前開汽車,乙在法律上得對甲主張那些權利?(15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