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8 年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申論 3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4 條規定,衛生掩埋場之底層及周圍應以透水係數低於10公分/秒,並與廢棄物或其滲出液具相容性之砂質或泥質黏土或其他相當之材料做為基礎。若某一衛生掩埋場底層之廢棄物滲出水水位維持300 公分,衛生掩埋場底層之廢棄物滲出水單位面積滲出量欲限制在0.002 m3/m2 d,試算衛生掩埋場底層應鋪設之泥質黏土材料(透水係數10公分/秒)厚度。(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