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4下表為民國104 年至107 年之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單位:百萬美元)。年季別名目國內生產毛額104 年 I132,898II131,251III130,827IV130,586105 年 I128,021II127,991III135,363IV139,906106 年 I138,863II138,395III146,497IV151,185107 年 I149,693II145,823III145,345IV149,136若以乘式時間數列模式(Multiplicative time series model)描述實際值Y:tY= T× S × It t tt其中T、S 與I 分別代表在時間t 的趨勢、季節及不規則成分。請依下ttt列步驟對上表GDP 資料進行季節調整及分析。㈠藉由中央移動平均(Centered moving average)計算季節指標。(20 分)㈡獲致去除季節成分之時間數列。(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