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概要 1依民法規定,關於一定之數量,若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而兩者不符合時,法院應以何者為準? A推定以文字為準,但當事人得舉反證推翻之B視為以文字為準C先確定當事人之原意;如法院不能決定原意時,應以文字為準D先確定當事人之原意;如法院不能決定原意時,應以號碼為準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