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 申論 1我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二章為防治措施,蓋防治之意義乃為預防與治理,請就此預防與治理目的,論述土污法第二章之設計邏輯與訂定內容,另分析與論述第二章內容可以增加或應該加強之項目,以臻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最高目標。(20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