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5 年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政府會計
申論 2假設中央政府105 年會計年度之稅課收入徵收狀況十分良好,整體歲收情況遠比原預算之預期為佳,而105 年會計年度之政府公債還本進度,已照原預算規定之期限與金額償還,此時,財政部國庫署經辦政府公債還本之人員,鑒於政府今年之財政狀況良好,乃建議在原來編列公債還本預算之外,額外增加債務之償還(提前償還)500 億元,上開提前償還金額,經查在庫款調度方面,沒有問題。但是,會計人員卻考慮到預算法第13 條規定:「政府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預算」;預算法第25 條復規定:「政府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處分公有財物或為投資之行為」;且若在原編預算之外,提前償債,是否要辦理追加預算等因素,不知如何是好。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5 分,共25 分)㈠政府公債還本預算之執行,可否在原編預算之外,提前增加政府公共債務之償還?㈡請說明㈠的理由。㈢在實務上,有無發生過在原編預算之外,提前償還政府公債之情形,請詳述之。㈣若在原編預算之外,提前增加債務之償還,是否要辦理追加預算?其理由何在?㈤若可以提前償還500 億元政府公債(暫不考慮溢、折價問題),應在普通公務帳組與長期負債帳組,各做何分錄(先標示帳組,再做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