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4瑞昌公司投資華陽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40%,對華陽公司具重大影響力,採用權益法處理,2013 年底長期股權投資帳面金額為$10,000,000,2014 年及2015 年持股均無變動,2014 年度瑞昌公司對華陽公司另有下列各項餘額:特別股(非累積、非參加)投資 $2,000,000長期墊付款(無擔保、無回收計畫) $4,000,000抵押放款(以華陽公司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權,具足額擔保) $5,000,000應收帳款(因銷貨給華陽公司所發生者) $2,000,0002014 年華陽公司全年淨損$57,000,000,2015 年則產生淨利$29,500,000,假設均無須作其他調整或攤銷。試作:瑞昌公司2014 年底及2015 年底認列投資損益之所有分錄。(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