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4 年 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申論 3甲與仇敵乙在路上相遇,乙立即拔槍射甲,甲動作敏捷躲過一槍。甲遇襲後迅速靠近乙並施以擒拿術制伏乙且奪下手槍。甲奪下手槍後,為避免乙再度攻擊自己,遂朝乙射了一槍,不僅將乙射死,子彈還貫穿乙而射中路人丙,導致丙手臂中彈受傷。試問:甲之行為如何論罪?(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