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查核人員為確認管理階層對財務報表的聲明是否有其依據,乃設定相關的查核目標。發生、完整性、正確性、過帳與彙總、分類、以及入帳時間(timing)為查核人員的六個交易相關查核目標。相對地,存在、完整性、正確性、分類、截止、明細與總帳調節相符(detail tie-in)、變現價值、以及權利與義務則是查核人員的八個科目餘額相關查核目標。下列6 個程序為銷貨與收現循環中常見的查核程序:檢查連續編號的銷貨發票是否附上出貨單複本。從現金收入日記簿核對收現記錄至相關應收帳款主檔,並比對客戶名稱、日期和金額。檢查銷貨退回是否經適當核准。從銷貨日記簿核對銷貨分錄的日期至出貨單的日期。從現金收入清單核對收到顧客支票的記錄至現金收入日記簿的收現分錄。檢查銷貨發票複本是否存有加總與乘算等內部驗證相符的簽名。試作:㈠請辨認上列程序何者為控制測試?何者為交易證實測試?(12 分)㈡請指出每個查核程序最可以達成之交易相關查核目標。(12 分)㈢針對您所辨認的交易相關查核目標,請連結至應收帳款餘額的查核目標。(12 分)請依以下格式作答:程序 ㈠ ㈡ ㈢編號 測試類型 交易查核目標 連結至應收帳款餘額查核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