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刑法概要 申論 2甲開車不慎撞傷機車騎士乙,下車察看,發現乙傷勢不輕。甲在現場電召友人丙前來處理,但自己既不報警,也不電召救護車,隨即離開現場。丙快速抵達現場,電話報警,並電召救護車。乙及時獲得救助,保住性命。問:甲之行為是否構成肇事逃逸罪?何故?(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