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3 年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申論 2已依法結婚之18 歲甲男與17 歲乙女,於婚後1 年二人即因個性不合要求離婚,然雙方之法定代理人均不同意。甲乙認為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乃自行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離婚登記,戶政事務所因一時不察竟受理登記。離婚後19 歲之甲因認識年長2 歲之丙女而與丙再婚,並依法完成結婚登記。試問:甲、丙之結婚是否有效?(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