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3 年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申論 3甲男與乙女於民國65 年結婚,未約定夫妻財產制,乙女於民國67 年生下丙男、民國70 年生下丁女,甲於民國77 年與戊女有婚外情,戊女因而生下己男,甲男於民國78 年起按時提供生活費予戊女撫育己男。甲男於民國103 年1 月3 日去世,現存財產中有銀行存款一千萬,是結婚後的積蓄,A 屋價值一千萬,也是結婚後才購買,乙女則僅有銀行存款四百萬元,也是結婚後的積蓄。甲去世前立有公證遺囑,內容為贈與戊女四百萬元,問甲的遺產如何繼承?(3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