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申論 2臺南市市民甲,駕駛其擁有之中型轎車前往該市五期重劃區受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臺南監理站委託代檢驗汽車及核發行車執照之乙汽車修配廠驗車,經該汽車修配廠檢驗,被判定剎車系統與輪胎溝槽,均不符合安全規定,而被要求至該修配廠維修後複驗。請問:如甲不服乙汽車修配廠之判定時,有何救濟途徑?(10 分)如甲擬提起行政訴訟,則適格之被告為何?(15 分) 看答案與解析